2017全國學童盃競賽規程&報名資訊及文號

一、【學校男生組】女生可報名參與同年齡男生組。  

(一)男生12歲組: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男生11歲組:民國9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男生10歲組:民國96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學校女生組】

(一)女生12歲組: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女生11歲組:民國9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女生10歲組:民國96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公開男生組】  (俱樂部組)凡符合年齡層組別球員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女生可參與同年齡男生組。

(一)男生12歲組: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男生11歲組:民國9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男生10歲組:民國96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四、【公開女生組】 (俱樂部組)凡符合年齡層組別球員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一)女生12歲組: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女生11歲組:民國9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女生10歲組:民國96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五、【幼童組】8歲組:不限性別,僅辦理分區賽。

民國98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依幼年足球簡易規則(如附件)報名不足6隊時則不舉行比賽。

玖、參賽資格須知:(依據106/6/8競賽委員會修訂)

一、每隊報名人數上限為16人,每人限報一隊。(如經查證同時報名學校組及公開組,以學校組為優先,如有選手出賽學校組又出賽公開組則以冒名頂替處理取消該球隊繼續參賽資格該隊球員、教練禁賽一年)。

二、 報名參加2017少年盃學校組選手不得參加2017學童盃公開組(俱樂部組)比賽(如違反規定以冒名頂替處理並取消該球隊繼續參賽資格該隊球員、教練禁賽一年。

三、學校組任何轉隊行為需停止參加「一次」盃賽(少年盃、學童盃),(公開組轉隊則不在此限制內)、(女生組不在此限制內)、(U9幼童組不在此限制內)、(同學校或同單位俱樂部內部轉隊也不在限制內),如經查證同以冒名頂替處理。

四、所有參加協會舉辦的比賽,球隊的球衣、褲不得綉有外國俱樂部、國家隊徽章及未經授權得贊助商字樣。

五、公開組(俱樂部組)參賽球隊不得以學校名稱參賽如報名表出現學校字樣本會有權直接更改名字(例如:中華國小更改中華FC)。

六、學校社團俱樂部以學校名義(無轉校、轉隊行為)參加學校組比賽則不需停賽,可直接參賽。

七、公開組(俱樂部)選手於報名前完成學校註冊手續者可參加學校組比賽。

八、學校組:

      (一)就讀國民小學,具有該校學籍之在籍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時,不得跨校組隊。

      (二)轉學球員必須未參加2017少年盃學校組球員,如經查獲停止該球隊參賽資格。

      (三)球員與隊職員之國籍皆無限制。

九、公開組:

      (一)凡符合各級年齡層組別球員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二)球員與隊職員之國籍皆無限制。

十、女生組:

      (一)凡符合各級年齡層組別球員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二)球員與隊職員之國籍皆無限制。

拾、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09月10日(星期日)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拾壹、報名須知:

聯絡方式: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10363台北市大同昌吉街55號2樓210室)

報名聯絡人:賴永錚、陳禹濃     電話:【02】2596-1185 傳真:02-2595-1594

賽務聯絡人:陳建志             電話:【02】2596-1185 傳真:02-2595-1594

本會網址 http://www.ctfa.com.tw    報名專線e-mail:ctfa.u12@gmail.com

二、手續報名表請以電子檔傳送報名表資料,主旨註明『全國學童盃○區○○組報名表』e-mail至報名專線。

三、費用:每隊繳交競賽活動費2,000元,請傳送報名表後至永豐銀行豐掌櫃: https://goo.gl/MxvtiM進行繳費並在賣家的話註明【報名球隊名稱及組別】。報名手續不全者,不予編排賽程。如抽籤前放棄參賽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競賽活動費,完成抽籤編排賽程球隊則不退還費用。

四、報名表所需相關資料請詳細填寫,職員至多6名(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等名稱);球員至多16名(含隊長),球員資料不合規定或不齊全者,則予以刪除。

五、總決賽以『分區比賽名單』為依據,不需重新報名。如要放棄請填寫『總決賽參賽放棄表』通知本會競賽組。

六、凡經判處停止比賽權之球員及相關隊職員,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報名。

七、107年09月學童盃起U10、U12總教練及助理教練需具備國家C級或以上教練證資格或同 等級國際教練證。

拾貳、比賽日期

分區暨總決賽:由承辦單位自行選擇比賽日期,俱樂部組 (以週末假日為原則)

『北  區』:106/9/23~10/09 (依承辦單位公告為主)。

『中  區』:106/9/23~10/09 (依承辦單位公告為主)。

『南  區』:106/9/23~10/09 (依承辦單位公告為主)。

『東  區』:106/9/23~10/09 (依承辦單位公告為主)。

『總決賽』:106/10/28-11/5(暫定)。

拾參、比賽地點

『北區』錦標賽:百齡球場、迎風足球場。

『中區』錦標賽:新竹縣體育場、新竹市體育場 (依抽籤會議決定)。

『南區』錦標賽:屏東縣東港高中。

『東區』錦標賽:花蓮縣美崙國中。

『總決賽』錦標賽:百齡球場、迎風球場(暫訂)。

拾肆、比賽制度、分區:

一、比賽採八人制。

二、分區(縣市區域)劃分及賽制:視參賽隊數多寡於分區競賽抽籤暨領隊會議決定。

北區』: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連江縣。

中區』:台中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南區』:高雄市、台南市、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東區』:花蓮縣、宜蘭縣、台東縣。

三、全國總決賽:採分組循環後淘汰賽制為原則。

(一)、全國總決賽名額共16名各區參加決賽名額為3隊,剩餘4隊名額以各區報名隊數

              多寡分配最後4隊名額。

(二)、各分區各組別決賽名額缺額由該區依名次遞補,如無法遞補滿則由報名隊數最多分區遞補。

  (三)、各分區各組別第5-8名由承辦地區抽籤決定名次或舉行名次賽,作為該區缺額遞補排序之用。

 (四)、全國決賽分配名額由依本會公告為主。

拾伍、比賽用球:採4號molten比賽用球。

拾柒、競賽抽籤暨領隊會議時期、地點:(不另行通知)

  • 分區錦標賽:106年9月13-16日暫訂(依承辦單位確定時間後網路公告)。
  • 地點:各承辦縣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參賽球隊務必派代表出席

三、以上會議時期、地點及賽程(會議後一星期內)公告於本會網站www.ctfa.com.tw『競賽』網頁。

拾捌、比賽須知:

一、採用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公布之最新足球規則。(幼年組依據幼年足球簡易規則)。

二、球員證件:

(一)學校組:

應具貼有照片之在學證明書正本(須加蓋學校官方與校長職章),於賽前30分鐘送至紀錄台登錄備查,未能提出者不得出場比賽(出場球員不足5人時該隊以棄權論,爾後各場次均不得出賽)。

(二)公開組(俱樂部組):

應具貼有近期照片之相關證明文件 (在學證明書、健保卡、國民身份證、中華民國足球協會TYL球員證、護照、居留證等身份證明文件,上述證件照片不得為嬰兒照片)正本或彩色影印本,於賽前30分鐘送至紀錄台登錄備查,未能提出其中之一者不得出場比賽(出場球員不足5人時該隊以棄權論,爾後各場次均不得出賽)。

十一、凡報名且已完成抽籤排定賽程之球隊,於比賽期間無故棄權,禁止該隊(球員、隊職員)參加本會主辦之相關比賽一年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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