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賽事規則

舊版教練證不予換發事宜

茲因民眾近日來函本會要求協助換發舊版教練證相關事宜。

本會特此公告已無協助換發教練證。

 

本會業於94年6月1日公告,為因應中華民國體育總會建置教練人才資料庫,以利於彙整全國各級教練資料,換證時間為期4個月〈94年6月1日至9月30日〉,逾時本會則不再受理。

檢附本會換證辦法公告影本,如附件。

Attachments:
Download this file (20120427092746837_0001.pdf)公告影本[ ]301 kB

合作夥伴 | PARTNERS

友站連結 | LINKS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