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公告
發佈日期:2026-06-15
一、基本資格
(一)持有 AFC A級或AFC教練公約承認同等AFC A級(含)以上足球教練證照。
(二)品行良好,具團隊合作精神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近三年內無亞足聯或中華足協紀律處分紀錄,且無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4條或第4之1條所訂之各款情形。
(四)無違反運動禁藥管制相關規定紀錄。
(五)非本國籍者,需能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申請工作許可。
(六)本國籍需具木蘭聯賽或大學足球聯賽一年以上執教經驗,外國籍需該國第二級以上聯賽一年以上執教經驗,無上述經驗者需檢附任一國現任男子或女子成人代表隊總教練推薦函。
(七)如透過經紀人或經紀公司投遞履歷者,需檢附有效FIFA Football Agent證書及委任書,未檢附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專業能力
(一)需具英語口說與書寫能力,能與外籍總教練及教練團進行日常工作交流。
(二)具足球技術分析、比賽觀察及情資蒐集能力。
(三)熟悉影片分析軟體及影音剪輯工具(如 Hudl、Veo、LongoMatch、Sportscode 等)者尤佳。
(四)具訓練規劃、課程執行及訓練紀錄整理能力。
(五)具比賽期間行政協調及球隊管理經驗者尤佳。
三、工作內容
(一)協助總教練執行國家隊訓練及比賽任務。
(二)協助球員觀察、技術分析及訓練規劃。
(三)負責對手情資蒐集、影片分析及報告製作。
(四)協助訓練課程執行、場地器材準備及球隊管理工作。
(五)配合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及總教練交辦事項。
四、附註
(一)本工作需長期駐台,請外籍申請人詳加考慮。
(二)如現任總教練因任何原因提前終止,助理教練合約隨之提前終止。
個人資料及履歷表請寄至電子信箱ctfatd@gmail.com,並於來信註明欲徵選總教練。
報名截止日期至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 中午1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