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球員證件:證件提出其中一項即可
(一)學校組:
應具貼有照片之在學證明書正本(須加蓋學校關防與校長職章),於賽前30分鐘送至紀錄台登錄備查,未能提出者不得出場比賽(出場球員不足5人時該隊以棄權論,爾後各場次均不得出賽)。
(二)俱樂部組
應具貼有一年內照片之相關證明文件 (在學證明書、健保卡、國民身份證、中華民國TYL球員證、護照、居留證等身份證明文件),於賽前30分鐘送至紀錄台登錄備查,未能提出其中之一者不得出場比賽(出場球員不足5人時該隊以棄權論,爾後各場次均不得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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