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公告

(代轉)教育部體育署109年替代役公共行政役(儲備選手類)役男甄選實施計畫

教育部體育署109年替代役公共行政役(儲備選手類)役男甄選實施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辦理替代役公共行政役(儲備選手類)役男甄選相關作業,期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等原則,建立役男甄選制度,特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3條規定,研訂本計畫。

貳、目的:

        配合國家體育發展政策,遴選各該運動種類優秀役男選手,賡續培訓及參賽,提升運動能力,俾利為國爭光,使國家整體競技運動實力得以提升。

参、各該運動種類役男甄選,由單項運動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辦理,協會於辦理甄選前,應研提役男甄選規定(格式如附件1),並經協會相關選訓委員會議後函送本署並經備查(併同檢附會議紀錄)後,始於各協會網站公告,並辦理後續甄選相關事宜。

肆、甄選運動種類如附件2。

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凡民國82年次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及民國83年次以後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

  二、申請日期:109年221日(星期五)至36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申請者至各該運動種類協會現場申請或通訊申請。

  四、申請手續:

  • 繳交已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照片之申請表正表(附件3)及副表(附件4)。
  • 以參加國際賽事申請者,應檢具組訓單位核發當選證書正本及主辦國核發參賽證明正本及影本。
  • 以參加全國性賽會或協會主辦之國內賽事賽會申請者,應檢具主辦單位核發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出場證明(團體種類)正本及影本。

  五、申請資格審查

          協會於申請者報名時應現場審查:

  •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具有照片得以證明身分之證件正本。
  • 以參加國際賽事申請者,審查組訓單位核發當選證書正本及主辦國核發參賽證明正本,協會審查申請選手身分證明及參賽相關資料正本無誤後(正本退還,影本留存)。
  • 以參加全國性賽會或協會主辦之國內賽事賽會申請者,審查主辦單位核發成績證明正本、出場證明(團體種類)正本。
  • 審查申請者檢具參賽證明文件正本無誤後,正本退還,影本留存。

六、核發參加甄選通知書:

  • 申請資料繳驗後,確認完成申請手續者,經協會於加蓋會戳後,應當場核發甄選通知書(附件5)。
  • 甄選通知書核發後遺失者,須儘速至協會補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曾拒絕接受國家代表隊徵召者。

    (二)曾受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華奧會)、協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總)、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高中體總)等單位判處禁賽確定,且禁賽處分至申請截止日仍未解除者。

陸、甄選日期:

  • 10939日(星期一)至320日(星期五)止。
  • 協會於甄選當日應辦理甄選報到程序;申請者於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參加甄選通知書辦理報到(報到名冊如附件6),經協會審查無誤後,始得參加甄選。

柒、甄選原則:

  一、甄選項目應為技術檢測、體能檢測及書面審查等3項。

  二、前項各該甄選項目內之主觀評比分數,不得多於各該甄選項目總分之20%。

  三、符合甄選資格之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協會須統一辦理甄選作業;符合甄選資格之申請人數未逾錄取員額時,免辦理甄選作業。

捌、錄取方式:

  • 辦理甄選者,協會應於甄選結束後之次日起 3日內,應檢附報名表正表、報到名冊、選手甄選成績表(附件7)及成績名冊(附件8,請依成績高低排序,必要時,得列備取)及相關證明文件,陳報本署審核。
  • 未辦理甄選者,協會應於申請截止日之次日起3日內,應檢附報名表正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陳報本署審核。
  • 前開2項經本署審核無誤者,錄取名單訂於109330日(星期一)公告於本署官方網站(http://www.sa.gov.tw)。
  • 經本署核定正(備)取選手,由本署核發109年役男國家代表隊儲備選手證明書,並請錄取選手於10947日前親赴協會領取,領請時請於簽收表(附件9)上簽名,始完成領取手續,協會應留存簽收表,以備查驗。

玖、取得本署核發109年儲備選手證明書之選手:

      一、應於109年役男申請服指定役別機關作業期間,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一般替代役役男申請服指定役別機關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役別(公共行政役/體育儲備選手類)、機關(教育部體育署),役別、機關一經選定送出系統後即不得再更改

     二、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後,將本證明書、身分證明文件及相關專長證明文件影本於截止申請日(109年4月15日)前以掛號郵寄內政部役政署(54071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始完成申請手續(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其甄選順序依109年替代役儲備選手類公告辦理。

     三、前開二項申請手續,須於109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109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辦理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拾、本計畫經本署核定後實施,並請公告於協會網站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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