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補助直轄市級縣市政府推動學校足球建設工程計劃
(CTFA D)足球教練講習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辦理114年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學校足球實施計畫。
二、目的:為提升本縣/本市足球教練水準與素質,培養足球專業教練人才,以推展足球運動。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桃園市政府教育處。
四、主辦單位:桃園市會稽國民小學。
五、承辦單位:桃園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
六、講習時間:自115年5月16、17、23日,共計3天。
七、講習地點:桃園市立會稽國民小學。
八、講習人數:24名。
九、講習課程:依據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制定之課程安排。
十、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國民中學以上畢業(含同等學歷)、品行端正、凡年滿20歲(民國95年5月29日以前出生者、有豐富踢球或足球教學經驗為佳,均可報名參加)。
(二)、設籍桃園市或縣內各級公家機關及公司行號的員工優先。
十一、 報名手續:
(ㄧ)、請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註冊系統完成個人登錄後於系統內點選課程完成報名。
(二)、並於註冊系統內檢負罪近一個月核發的刑事紀錄證明。
(三)、簽署具結書、兒少保護聲明書(課程當日繳交)。
(四)、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04月30日12:00止。
(五)、名單審查結果將於115年05月05日公布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網站 www.ctfa.com.tw
十二、 報到時間:115年5月16日上午8時00前報到。
地點:桃園市立會稽國民小學
聯絡人:卓亦彬 電話:03-3252982 #351
十三、 測驗與頒證:含學科及術科測驗,合格者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頒發中華民國C級教練證書。
十四、 其他規定:
(一)、本次C級足球教練講習會費用為2500元。
(二)、提供午餐,其於相關事宜請參加學員自理。
(三)、學員須於本會教練培訓課程期間全時段出席,出席狀況達全勤。
(四)、在未能全勤參與的狀況中,報名費規則如下:
(五)、學員如有先天疾病或身體不適,或曾販售、授意或指使選手使用運動禁藥而經權責機關或單位認定屬實,或經醫師認定罹患精神疾病而不適任教練工作者,請提前告知。
(六)、申請資料虛偽不實,視其情節得停止參加本會及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舉辦各項活動一年。
十五、本計畫報請主管機關與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