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國城市對抗賽 訊息(含文號)

組隊參賽由各縣市足委會統籌組隊參賽 以縣市代表隊參賽

七、比賽日期:

U15組(男、女):107年8月1日至6日。

U18組(男、女):107年8月6日至12日。

U15、U18男子組:107年8月18、19日(四強交叉、決賽)

社會公開組(男、女):107年10月19日至28日。

社會公開組:107年10月27、28日(四強交叉、決賽)

八、比賽地點:

U15、U18:新竹縣立第二運動場

U15、U18 :(四強交叉、決賽):高雄國家體育場

社會公開組:台南市永華足球場、台南市立體育場、高雄國家體育場

社會公開組(四強交叉、決賽):高雄國家體育場

九、參加單位: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屏東縣、高雄市、臺東縣、花蓮縣、宜蘭縣、基隆市、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十、參賽辦法:

戶籍規定:凡中華民國國民,在其代表單位之行政區域內,設籍選手。

外籍人士於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在其代表單位之行政區域內,設籍選手。

(二)年齡規定:

 1、U15組:民國9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2、U18組:民國89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3、公開組:民國92年9月1日【含】以前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各組報名未滿5隊則不舉行辦理

  (三)以縣市為單位,每縣市每個組別僅能選派一隊參加比賽。

十一、報名規定:

一、所有參賽球員須準備個人戶籍謄本正本(需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各乙份,每位球員僅能參加一個組別,如有發現重覆報名經查證屬實取消該選手參賽資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8年7月4日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三、聯絡方式:中華民國足球協會(10363台北市大同昌吉街55號2樓210室)

聯絡人:莊上德、譚文聖電話:【02】2596-1185

傳真:02-2595-1594      網站:http://www.ctfa.com.tw

報名專線:e-mail:ctfa.u18@gmail.com、報名表、球員資料表、戶籍謄本、教練證影印 本寄至本會競賽組。

四、手續:教練證照電子檔、參賽報名表、選手大頭照、團體照片(全隊4X6團體照片乙張,照片規格請設定為640X480像素以上)請同時以電子檔傳送報名資料,。

五、報名表可登錄職員7名(領隊、管理、4名教練、防護員編排)、球員23名(球員報名人數不得少於16名)。凡正在被判罰球監之職隊員,不得報名參加比賽。總教練必須擁有國家B級教練證(含)以上或AFC教練證證照,教練必須國內擁有國家C級教練證(含)以上或AFC證照如無證照者協會直接更換職務為管理。

六、競賽費: U15、U18組競賽活動費5000元;社會公開組競賽活動費10000元整,請於7月4日(星期三)前完成繳費。請e-mail報名表後依報名組別至永豐銀行豐掌櫃進行繳費並在賣家的話註明【報名球隊名稱及○○組】;報名手續不全者,不予編排賽程。如抽籤前放棄參賽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競賽活動費,完成抽籤編排賽程球隊則不退還費用,繳費網址如下:

七、參賽球隊職隊員不得兼任同球隊任何職務。

八、各隊報名時請注意身體狀況,患有心臟病等相關疾病或不適合劇烈運動者,應審慎評估能 否參加以確保障自身安全。

十二、領隊協調暨抽籤會議:

(一)107年7月13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會議室舉行抽籤,各隊請務必派員攜帶2套球衣準時出席(不另通知),如未派代表參加者,對會議決議事項,不得異議。

(二)107年7月16日(星期一)公告賽程於本會網站www.ctfa.com.tw競賽網頁。

十三、比賽制度:

(一)視報名隊數多寡於抽籤會議訂定之。

(二)社會組以106年全國運動會名次,依名次列為種子隊。

 (三) U15、U18依據2017青少年盃、青年盃,縣市比依名次列為種子隊。

十四、比賽用球:採用molten五號皮質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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