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賽事公告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105年替代役體育役儲備選手類役男甄選規定(更改中等學校資格年份)

報名資格:凡出生日為民國83年次以前(不含83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符合下列之ㄧ資格者:

  • 參加最近一屆奧運、亞運、東亞運、世大運、世界錦標賽、亞洲錦標賽、世界青年錦標賽及亞洲青年錦標賽者。
  • 獲得最近一屆全國運動會前6名者;全國大專校院102、103學年度足球運動聯賽男生組第一級前6名者;99、100學年度中等學校足球聯賽高男組前2名者。
  • 獲得2014、2015全國城市足球聯賽前6名。

陸、報名須知:

  • 報名日期:105年2月19日(星期五)至2月26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 報名方式:申請者一律至本會現場報名。
  • 報名手續:
  • 繳交已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照片之申請表正表(附件1)及副表(附件2),未貼照片者不予受理。
  • 以參加國際賽事申請者,應檢具組訓單位核發當選證書正本及主辦國核發參賽證明正本及影本。
  • 以參加全國性賽會或本會主辦之國內賽事賽會申請者,應檢具主辦單位或本會核發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出場證明(團體種類)正本及影本。

四、資格審查:

  •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具有照片得以證明身分之證件正本。
  • 以參加國際賽事申請者,審查組訓單位核發當選證書正本及主辦國核發參賽證明正本。
  • 以參加全國性賽會或本會主辦之國內賽事賽會申請者,審查主辦單位核發成績證明正本、出場證明(團體種類)正本。
  • 本會審查申請者身分證明及參賽相關資料正本無誤後,正本退還,影本留存。

五、核發參加甄選通知書:

  • 申請資料繳驗後,確認完成申請手續者,由本會加蓋會戳後,當場核發甄選通知書(附件3)。
  • 甄選通知書核發後遺失者,須儘速至本會補辦。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曾拒絕接受國家代表隊徵召者。

(二)曾受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華奧會)、本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總)、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高中體總)等單位判處禁賽確定,且禁賽處分至申請截止日仍未解除者。

  柒、甄選須知:

  • 日期:105年3月4日中午12時00分
  • 地點:台北市百齡球場
  • 申請者於甄選當日應攜帶身分證件及甄選通知書,於甄選地點辦理報到

手續,經本會審查無誤後,始得參加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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