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賽事公告

2016 TYL 少年春季足球聯賽競賽規程(草案)

報名規定: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年03月01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手續:報名表請以電子檔傳送報名表資料。    

三、競賽活動費:新臺幣5000元整抬頭請書寫『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報名手續不全者,不予編 排賽程。

四、報名表所需相關資料請詳細填寫,職員6名(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等名稱)球員20名(含隊長),球衣號碼請依由小至大順序排列,球員資料不合規定或不齊全者,則予以刪除。

五、總決賽以『縣市比賽名單』為依據,不需重新報名。但需以『總決賽參賽表』通知本會競賽組(○年○月○日下午○時以前傳真02-2595-1594,聯絡電話02-2596-1185),若未書面告知視同放棄,依據縣市成績排名依序遞補。

六、凡經判處停止比賽權之球員及相關隊職員,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報名。

七、107年9月起學童盃、TYL秋季聯賽起總教練及助理教練需具備國家C級教練證資格。

拾壹、報名組別:

一、15歲男生組: 民國90年9月1日後出生者。

二、13歲男生組: 民國92年9月1日後出生者。

三、13歲女生組: 民國92年9月1日後出生者。

四、11歲混合組: 男生民國94年9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出生者。

          女生民國93年9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五、9歲混合組: 男生民國96年9月1日~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女生民國95年9月1日~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球員證件:應具貼有近年內照片(誤用嬰兒照) 其中之一之相關證明文件 (在學證明書、健保卡、國民身份證、中華民國TYL球員證、護照、居留證等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影印本,於賽前30分鐘送至紀錄台登錄備查,未能提出者不得出場比賽,出場球員不足5人時該隊以棄權論,爾後各場次均不得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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