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考選優秀A級裁判晉升國際裁判、國際助理裁判。
二、報名資格:
(一) 現役及曾任國際裁判、國際助理裁判,經場次檢定通過者附上CTFA裁判年度執法紀錄表。
(二) 現任本會A級裁判者(民國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經場次檢定通過者附上CTFA裁判年度執法紀錄表。
(三) 曾受足協停止足球活動一年以上之處分者,不得報名考選。
(四) 為配合國際足總及亞足聯指派裁判執法,要求英文必須聽、說流利。
(五) 獲選國際裁判、助理裁判人員必須接受國際足總、亞足聯指派執法工作,
協助推展足運,獲選派時若未能提出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執法工作者,
得停止國際裁判或國際助理裁判資格,並向國際足總及亞足聯報備。
(六) 為提升裁判語言能力,曾任國際裁判、助理裁判者如續提報仍需參加英文筆試及英文口試。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8月15日止。
四、報名手續:
(一) 報名資料請至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ctfa.com.tw,
符合報名資格者將報名表,e-mail 至 ctfa.referee@gmail.com (請利用網路報名) ,
並請電話確認報名無誤。
(二) 聯絡資訊:
承辦人:尤麗婷,電話:02-2596-1185#224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央路730號2樓
五、錄取人數錄取人數:(暫訂)
(一) 十一人制:
1. 男子:國際裁判四人、國際助理裁判六人。
2. 女子:國際裁判二人、國際助理裁判二人。
(二) 五人制:男子國際裁判二人。
六、考試日期:
(一) 體能測驗:
南區:114年8月23日(星期六)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高雄市鳳山體育場舉行。
北區:114年8月30日(星期六)上午八時在新北市新北高中田徑場舉行。
(二) 判例、越位、英文筆試、英文口試:
114年8月30日(星期六)下午一時於足球協會會議室(新北市新莊區中央路730號2樓)。
七、考試項目暨評分:
(一) 體能測驗合格(按國際足總體能測驗規定辦理)不佔分,未通過者不得參加考選。
(二) 英文筆試佔15%(Futsal 20%)
(三) 英文口試佔15%(Futsal 20%)
(四) 越位判例佔15%(Futsal 20%)
(五) 越位測試佔15%(Futsal 無)
(六) 聯賽(總統盃、企甲、台乙及木蘭)及(Futsal U18含以上)考核員評分佔15%。
(七) 1. 十一人制:聯賽(全國運動會、總統盃、企甲、台乙及木蘭)及全國中等學校足球聯賽
高男組前十二強及高女組前四強、大專院校足球聯賽男子一級前八強、挑戰組前四強,
女子一級前四強、國際比賽裁判及助理裁判、女子增加青年聯賽U18,執法場次佔15%。
(報考助理裁判僅採計助理裁判場次)。
2. 五人制:擔任本會舉辦之社會組、青年組及全國性社會組、全民運動會、
大專組五人制足球比賽、國際比賽,執法場次佔15%。(不採計助理裁判場次)。
(八) 綜合表現:配合度(含接受裁判指派)、貢獻度(對國內裁判水準提升)、自律及個人形象、
參加研習進修、參加國內年度例行體測表現等佔10%。
八、資格審查及呈報
(一) 初審-裁判組。
(二) 決審-評選小組。
(三) 核定-由秘書處呈請秘書長核定。
九、本辦法經裁判委員會通過,秘書處呈請秘書長核定後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