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03-03
115年裁判回流研習實施計畫(台南市)
一、目 的:
(一)為落實教育部輔導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建立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裁判證有效期間為四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並每年至少六小時者,始得展延)。
(二)足球規則每年修訂幅度大,提供裁判不定時進修課程,以配合各項賽事執法,提昇整體裁判執法技術水平。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運動部、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臺南市政府體育局及臺南市體育總會。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永康區大橋國民小學。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足球委員會
三、研習期程:
115 年 4 月 25 日至 4 月 26 日,合計 16 小時。
四、研習地點:
臺南市永康區大橋國民小學(臺南市永康區大橋三街173號)。
五、參加人員資格:凡具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各級裁判證者均可報名參加,預計錄取名額 30 人。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4 月 8 日止。錄取名單 4 月 13 日公告在足協網站。
(未參加全程研習者,將不授予研習證書)。
七、報名方式:
請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註冊系統完成個人及裁判註冊後,於系統內點選報名課程完成報名並完成繳費,註冊系統址:ctfaid.ctfa.com.tw。
八、報名手續:
(一)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上完成個人及裁判登錄與完成繳費。點選報名本課程,並填妥目前服務單位、職稱和足球簡歷。
(二)本次講習免收課程費用。
九、授課講師:聘請資深裁判講師主講。
十、詳細課程資訊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