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修訂比賽規則第三章-球員

因新冠肺炎導致全世界運動賽事皆受影響,因此IFAB批准了FIFA的提議,對於比賽規則第三章–球員,進行了臨時修訂。
該提案針對計畫於2020年完成的賽事,每隊最多允許替補五位球員。
 
臨時修訂的主要原因為當賽事恢復後,賽事或許會在縮短的時間內進行 (例如,以減少對未來賽事的影響,以及在不同的天氣條件下進行,而這兩種情況都會使球員的身心受影響。
 
而這種情況將持續到2021年,其中因素包括:
 
(1)許多於2020年恢復的賽事至下一場賽季開始前,可能會遇到比原先還短的恢復/準備期。
 
(2)許多於2020/21年賽季進行的賽事或許會因賽事延期進行,甚至會因重大國際賽事的影響導致原先賽期較晚結束,因此須在縮短的時間內進行。
 
因此,IFAB已延長了此臨時修定條文,並適用於2021年07月31日前之所有賽事,以及計畫於2021年7月/8月完成的國際賽事。
 
此臨時修訂之條文並無做更改,但IFAB再次提醒在半場進行的替補程序,不算作每支球隊三次替補機會中之一
 
*本會自2020年8月1日開始適用於:2020年台灣青年聯賽U18、U15、2020年土地銀行全國城市對抗賽U18、2020年全國青少年盃足球錦標賽、
  2020年全國青年盃足球錦標賽。
 
附件為英文版,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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