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草根發展獎票選辦法

發佈日期:2019-11-21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草根發展獎票選辦法
CTFA Grassroots Development of the Year Award

  1. 前言
    為感謝地方俱樂部、學校或社團等深耕地方推展足球,故設立此獎項感謝地方俱樂部、學校或社團等深耕地方推展足球運動發展。
  2. 候選團體資格
    草根發展獎候選團體,需為長期深耕地方,推廣足球運動發展之地方俱樂部、學校或社團等。
  3. 提名方式
    草根發展獎候選團體,由各地方足球委員會提名之。
    每一年度各地方足球委員會至多可提名一團體為草根發展獎候選團體。
    地方足球委員會提名時,應檢附並詳述下列資料:
    一、 候選團體之名稱;
    二、 候選團體對地方足球發展之具體貢獻;
    三、 得佐證前項貢獻之事證;
    四、 其他對足球具體貢獻之事跡。
  4. 票選方式
    草根發展獎,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全體理監事共同無記名投票產生之。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者為年度草根發展獎得獎團體。
    遭紀律委員會停權之理監事,於停權期間不得參與票選。
  5. 辦法發布與修正
    本辦法經理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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