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全國Conti學童盃足球錦標賽(含文號)

發佈日期:2015-08-26

拾壹、報名須知:

ㄧ、聯絡方式: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10363台北市大同昌吉街55號2樓210室)

(ㄧ)賽務聯絡人:陳建志、李正德電話:【02】2596-1185  傳真:02-2595-1594  

 (二)報名聯絡人: 林聰仁 電話:【02】2596-1185  傳真:02-2595-1594 

              網站http://www.ctfa.com.tw   報名專線e-mail:ctfa.submit@gmail.com

  二、手續報名表請以電子檔傳送報名表資料,主旨註明『全國學童盃○區○○組報名表』e-mail至報名專線。

  三、費用:每隊繳交競賽活動費2000元整,請於9月8日(星期二)前以郵局匯寄本會  競賽組收。受款人抬頭請書寫『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報名手續不全者,不予編排賽程。

  四、報名表所需相關資料請詳細填寫,職員6名(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等名稱);球員16名(含隊長),球衣號碼請依由小至大順序排列並加蓋關防。球員資料不合規定或不齊全者,則予以刪除。

  五、凡球隊資料不合規定或不齊全者,必須於競賽抽籤及領隊會議前補辦完畢,否則視同放棄,不予編排賽程。

六、總決賽以『分區比賽名單』為依據不需重新報名,如無法參加決賽時需填寫『放棄總決賽參賽表』通知本會競賽組(104年10月19日中午12時以前傳真02-2595-1594,聯絡電話02-2596-1185),依據同區同組成績排名依序遞補。

球員證件:

(一)學校組:

應具貼有照片之在學證明書正本(須加蓋學校關防與校長職章),於賽前30分鐘送至紀錄台登錄備查,未能提出者不得出場比賽(出場球員不足5人時該隊以棄權論,爾後各場次均不得出賽)。。

(二)俱樂部組

應具貼有一年內照片之相關證明文件 (在學證明書、健保卡、國民身份證、中華民國TYL球員證、護照、居留證等身份證明文件),於賽前30分鐘送至紀錄台登錄備查,未能提出其中之一者不得出場比賽(出場球員不足5人時該隊以棄權論,爾後各場次均不得出賽)。

拾貳、比賽日期:

(一)南區:屏東縣長治國中

            比賽日期104年9月19~27日

(二)北區:臺北市百齡足球場  

            比賽日期104年9月19~27日

(三)中區:臺中市朝馬足球場

            比賽日期9月19日~10月4日。

(四)東區:花蓮縣美崙田徑場

            比賽日期9月19日~10月4日。

 

二、全國總決賽錦標賽:104年10月31日~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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